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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宿州加强建设用地源头供应监管

来源:时间: 2014-05-08 点击:

     日前,安徽省宿州市政府出台《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“紧盯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监管,严禁“毛地”出让,从严控制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他项目捆绑出让,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。

 

  《意见》要求,加强规划约束,禁止以不公开形式给特定对象特殊政策,从严控制国有土地使用权与BT、BOT等建设项目捆绑出让,从严控制商住用地与工业、文化、旅游、商贸市场等项目捆绑出让。

 

  《意见》明确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1.0,建筑密度不低于40%(不含道路),其中,市管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.2,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/亩;县(区)管省级开发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/亩。鼓励入驻标准化厂房,市管开发区单个工业项目投资额度低于6000万元、县管开发区单个工业项目投资额度低于4000万元的项目,原则上不单独供地。

 

  对于土地供后的监管,《意见》要求实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土地检查核验制度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,按照土地出让或土地划拨价款的20%征收土地闲置费;土地闲置满2年的,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。

 

  同时,《意见》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,在不改变使用性质、符合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,多层标准化厂房可以转让、出租和抵押。市政府根据各地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,按照容积率2.0折算用地计划予以奖励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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